唐山地区7月水泥厂管控31天!据水泥人网,在此之前,《唐山市7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》草案出台,其中提到管控时限为2020年7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。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、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。
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、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,减排程度不同的,从严执行。对两类企业(正面清单企业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)不予管控,做到不限产、不停产、不检查、不打扰,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。列入2019年治理任务的水泥粉磨站(含矿渣微粉)、其他工业炉窑企业,未通过验收的停产;通过验收后可申请复产。
山东部分水泥企业7月份补停15天
同时,山东省部分水泥企业除了要执行7月17日的停产计划,水泥还要补停采暖期未停够的天数,其中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7月1日~7月30日补停31天;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1#线7月1日~7月15日补停15天,2#线7月26~8月9日补停15天。
山西省7~9月完成错峰不少于30天
山西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(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),停产计划如下:
1、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10日期间,完成错峰任务 15 天。
2、2020年7 月 1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,完成错峰任务不少于 30 天。由各片区结合具体情况,安排具体错峰执行 次数,为保证错峰生产公平合理,保障市场供给,单次错峰时间原则上连续停窑不低于 10 天、但不得超过 20 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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